一、资助条件
(一)项目资助对象:
中国国籍的0-18周岁白血病儿童。
(二) 项目资助标准如下:
1.对完成造血干细胞移植手术的白血病患儿每人一次性资助5万元;
2.对无需造血干细胞移植或需要造血干细胞移植但尚未实施移植手术的白血病患儿每人一次性资助3万元;
3.患儿在获得3万元资助款后完成造血干细胞移植手术,补充一次性资助2万元。
二、线上申报流程
(一) 提出求助申请:
患儿法定监护人须填写《中国红十字基金会“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大病儿童救助项目”白血病儿童救助申请表》,并按照表中的要求备齐申请资料,报至县级红十字会。(附件1:申请表、申请资料)
(二) 线上审核:
县级红十字会在收到求助申请表后需完成资料审核工作。合格资料线上提交“救助项目管理系统”,不合格资料通知患儿法定监护人补充后再提交“项目管理系统”。各级红十字会按中国红基会要求逐级完成申请资料审核工作。(附件2:项目管理系统网址和密码、审核资料易忘项)
三、线下递交资料流程
(一)寄送告知书:
线上审核通过获得资助资格后,中国红基会通过市级红十字会向所在县级红十字会寄发《中国红十字基金会“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大病儿童救助项目”白血病儿童资助告知书》
(二)报送告知书:
获得资助资格患儿的法定监护人按照资助告知书的要求,在规定时间期限内完成手术,出院后及时向县级红十字会提交回执资料。(附件3:告知书所需资料)
(三)审核和寄送告知书:
县级红十字会在审核告知书资料无误后,将回执资料线下、表格线上递交到市红十字会。(附件4:告知书审核要点)
四、三重一大
市十字会在审核告知书资料无误后,申请进入“三重一大”程序,拟上党组会进行研究,上党组会前向纪检组递交“三重一大”事项事前报备表,经党组会研究通过后,向纪检组递交“三重一大”事项事后报备表,并将资料报省红十字会。
五、回访与信息公开
(一)拨款回访:
每批次资助款拨付后,市级红十字会应及时对受助患儿及其法定监护人进行回访,并将回访情况填报至项目管理系统。
(二)信息公开:
每批次资助款拨付应向大众予以公示,公示时应标明“彩票公益金资助——中国福利彩票和中国体育彩票”字样。
附件1
(一)申请表
(二)申请资料
1.申请患儿的户口薄本人页复印件
2.申请患儿监护人双方户口本、身份证。如户口簿无法证实监护关系的,须提供申请人出生证明。
3.最新病情诊断证明原件(须加盖医院公章或医务处章或疾病诊断证明专用章,科室和病区盖章无效)
4.住院病案首页复印件(须加盖医院病案复印专用章)
5.骨髓检查报告复印件
6.填写完整的《中国红十字基金会“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大病儿童救助项目”先心病儿童资助申请表》。
7.患儿5寸横版彩色照片。
附件2
(一)项目管理系统网址
1. 网址:http://oa.crcf.org.cn/platform/#i-1383063895937126402
2.登陆账号、密码:
(二)审核资料易忘项
1.身份证明材料需父母双方,且当父母不在一个户口本时,需补充提供患儿出生证明。
2.诊断证明书需为当年的原件,且只能加盖医院公章/医务处章/疾病诊断证明专用章。
3.住院病案首页必须加盖医院并按复印专用章。
附件3
告知书所需资料
1.受助患儿户口簿本人页复印件
2.受助患儿当年度诊断证明原件(加盖医院公章/医务处章/疾病诊断证明专用章。
3.以受助患儿姓名开立的银行卡复印件:
4.自付足额人民币30000.00元的受助患儿医疗票据。具体要求如下:
(1)须提交受助患儿医疗收费票据原件。
(2)若医疗收费票据原件交于“新农合”、“城镇医保”报销,须提交由报销部门出局的结算单,并提供相应医疗票据复印件(加盖报销部门公章)。
(3)若上述单据原件交其他部门再次报销,则需提交加盖最后一次报销部门公章的单据复印件与该部门出具的相关补助证明。
(4)医疗单据须提交回执当年的住院或门诊票据,累计不少于1000元。
附件4
告知书审核要点
1.诊断证明书需为当年的原件,且只能加盖医院公章/医务处章/疾病诊断证明专用章。
2.当年的票据累计不少于1000元。
3.医疗票据必须为原件;若原件交于医保报销,需提供结算单原件+票据复印件(复印件上盖报销部门公章);若原件交于保险公司报销,需提供保险公司报销证明+票据复印件(复印件上盖报销部门公章)。
4.回执单、患儿户口本、银行卡需复印在一页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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